信警蒙冤须问责,澄清天下出奇诬。
决然报案为公理,岂忍昏官当罪诛。



注释:·
当年作者在GA论坛(作者是一位军事与公安爱好者,当年常在相关网站与论坛上交流)上曾与某些自称“有经验的老XJ”“老GA”的会员,就为聂树斌、呼格吉勒图案(“一案两凶”)激烈辩论过。说在多地发生奸杀案的地方发生奸杀案,十有八九是惯犯作为。办案人员却在没有采集案犯排泄物的情况下胡乱定案,胡乱将报案人处决,一旦此案反转,就被定为寃案,办案人员将严厉制裁。他们却认为根本不可能。后来,此两案终被平反,而办案人员都受到严厉的追责,其中一个后来据说上吊了。
作者则有点不快,觉得自己当时不该那样训斥他们,他们有可能就是那些办案人员,否则不会那样关注吧?事实虽然被我言中,但我又觉得没必要与“他们”争论、怒斥“他们”,增加他们的不安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