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翁馈穗带尘香,偶见蠹痕惹议忙。
俗念偏求金玉样,幽机自信小虫量。
不施药饵天留趣,略有瘢疵品更良。
我笑世人空辨相,甘淳常在隙间藏。
注释:
一穗玉米里的笑声
毛树明
这首诗读到尾联,忽然笑了。“我笑世人空辨相”,这个“笑”字来得直接,来得坦荡,像是诗人终于忍不住,从议论的人群里站出来说了句实话。前面三联动静不小——邻翁送玉米,众人看见虫眼议论纷纷,有的嫌弃,有的挑剔,热闹得很。诗人一直没吭声,直到最后才亮出自己的态度:你们争来争去,争的都是皮相。
这个“笑”不是嘲笑,是看明白之后的释然。就像家里长辈看见年轻人挑水果专拣好看的,笑着摇摇头,也不多说,自己拿了个带疤的,咬一口,甜的。诗里的“笑”就是这么个味道。
回过头看前面几句,都是在为这个“笑”铺路。“俗念偏求金玉样”说的是世人常态,挑东西先看脸面;“幽机自信小虫量”说的是自然本身的智慧,虫子替你尝过了,它选中的才是好东西。这两句摆在一起,高下立判,但诗人没有急着下结论,而是又补了一句“不施药饵天留趣,略有瘢疵品更良”,把道理讲透:没有农药,才有天然的味道;有点疤痕,反而是品质的证明。到这里,道理已经说完了,按一般写法,尾联就该总结陈词了。但诗人偏偏不,他把自己放进去了。“我笑世人空辨相”——这个“我”一出来,整首诗就活了。前面是道理,这里是态度。道理谁都会讲,态度才见性情。
最后一句“甘淳常在隙间藏”,收得漂亮。前面说了那么多“本相”“幽机”“天趣”,都是抽象的词,到了结尾忽然落到“齿间”,落到味觉上。你读到这里,好像自己也咬了一口那个带虫眼的玉米,甜味在嘴里散开。所有的大道理,都不如这一口实在。
这首诗的好,在于它没有飘在半空中说教。它有具体的场景——邻翁送玉米;有具体的人物——议论的众人和站出来的诗人;有具体的感官——齿间的甘甜。哲理是从这些具体的东西里长出来的,不是硬贴上去的。所以读起来不累,不烦,反而觉得亲切。
要说不足,可能是“幽机自信小虫量”这句稍微绕了一点。“幽机”和“自信”搭在一起,初读需要停一下才能顺过来。但瑕不掩瑜,整体上这是一首有根的诗,根扎在土地上,扎在日常生活里。能从一根带虫眼的玉米里看出世道人心,还能笑着说出来,这是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