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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黄金》诗评 [点评]

张德松     发布时间: 2025/11/5 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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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评

《审黄金》原文如下:

欲问真金罪几桩,尘寰自古引争攘。

乌纱落处因君醉,红粉离时为汝狂。

掘地千寻迎日色,杀人百命付秋霜。

若言无惑缘何故,贪噬人心胜虎狼。

注:平水韵押阳韵。孤雁出群格。

张德松这首《七律·审黄金》以黄金为审判对象,借物讽世,直指人性贪欲,是一首具有深刻社会批判意义的咏物诗。以下从立意、意象、语言三个方面进行点评:

一、立意深刻,讽喻尖锐

诗人以“审黄金”的拟人化视角展开,将黄金置于道德法庭的被告席,开篇即问“罪几桩”,新颖而有力。全诗通过历数黄金引发的历史争攘、官场腐败、情义破裂、资源掠夺乃至人命代价,层层递进地揭露物质财富对人性异化的罪恶。尾联“贪噬人心胜虎狼”更是直指本质,将批判锋芒从物转向人,暗示黄金不过是人性贪欲的投射载体,深化了诗作的现实警示意义。

二、意象密集,对比强烈

诗中构建了多组富有张力的意象群:

· 权色与毁灭:“乌纱落处”“红粉离时”勾勒出权力倾覆与情感背叛的具象场景,与“掘地千寻”“杀人百命”的残酷现实形成因果链条;

· 光色与血色:“日色”既指黄金光泽,亦暗喻贪婪背后的虚妄光明,而“秋霜”则以自然肃杀隐喻人间悲剧的冰冷;

· 物性与人性:黄金的物理稳定性与人心的脆弱性形成反差,最终“虎狼”之喻撕开文明表象,直击人性原始之恶。

三、语言凝练,格律严谨

· 律法语境:“审”“罪”“争攘”“付秋霜”等词汇营造出庄重的审判氛围;

· 典故化用:“尘寰自古引争攘”暗含对黄金驱动人类战争史的认知,与莎士比亚“金黄的祸根”异曲同工;

· 格律技法:平水韵阳韵的洪亮音色与批判主题相得益彰,首句“桩”字采用孤雁出群格,破格而不失法度,尾联以反问收束,强化了审判的终结意味。

总结

此诗继承杜甫“朱门酒肉臭”的写实精神与李商隐咏物诗的隐喻传统,在七律的严谨框架中爆发出强烈的现实关怀。它不仅是向古典诗歌精神的致敬,更是对当代物欲社会的犀利解剖,实现了艺术形式与社会批判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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