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子”部精要·之卌四·《傅子·问刑》精要·匹夫之仁 [诗:七绝]
向导 发布时间: 2026/3/14 22:41:29
阅读:39次
分享到
匹夫仁爱未能行,
姑息原来大祸生。
应考先王能理治,
所刑者寡济人成。
注释:
或曰:
“汉太宗除肉刑,
可谓仁乎?”
傅子曰:
“匹夫之仁,
非王天下之仁也。
夫王天下者,
大有济者也,
非小不忍之谓之也。
先王之制,
杀人者死,
故生者惧;
伤人者残其体,
故终身惩。
所刑者寡,
而所济者众,
故天下称仁焉。
今不忍残人之体,
而忍杀之,
既不类,
伤人刑轻,
是失其所以惩也。
失其所以惩,
则易伤人。
人易相伤,
乱之渐也。
犹有不忍人心,
故曰匹夫之仁也。”
(有人问:
“汉文帝废除摧残肉体的刑罚,
可称为仁爱吗?”
傅子说:
“那是普通人的仁爱,
不是天子的仁爱。
以仁道治天下者,
是能有利于广大民众的,
不是指微小的同情心。
先王的法规是杀人者判死刑,
所以活着的人惧怕;
伤人者要残损其肢体,
使其终身受到惩处。
所惩处的人少,
而所获益者多,
所以天下人称赞他仁爱。
如今不忍心伤残人的肉体,
却忍心杀人,
这已经说不通,
而伤人所受的刑罚很轻,
这就失去了惩处的用意。
失去了惩处的用意,
就容易发生伤害人的事。
容易发生彼此伤害的事,
是叛乱的开端。
然而还有同情之心,
所以说只是‘匹夫的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