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子”部精要·之卅三·《崔寔政论·内恕》精要·三亡之失 异世同术 [诗:七绝]
向导 发布时间: 2025/7/4 14: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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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亡之失不能空,
异世原来因果同。
内足严刑加警诫,
官民魚水尚清风。
注释:
请举一隅,
以率其余。
一月之禄,
得栗二十斛、钱二千。
长吏虽欲崇约,
犹当有从者一人,
假令无奴,
当复取客。
客庸一月千刍,
膏肉五百,
薪炭盐菜又五百,
二人食栗六斛,
其余财足给马,
岂能供冬夏衣被、四时祠祀、宾客升酒之费乎?
况复迎父母,
致妻子哉?
不迎父母,
则违定省;
不致妻子,
则继嗣绝。
迎之不足相赡,
自非夷齐,
孰能饿死?
于是则有卖官鬻狱、盗贼主守之奸生矣。
孝宣皇帝悼其如此,
乃诏曰:
“吏不平则治道衰。
今小吏皆勤事,
奉之薄,
欲其不侵渔百姓,
难矣!
其益吏奉百石以下什五。”
然尚俭隘,
又不上逮古赋禄。
虽不可悉遵,
宜少增益,
以赒其匮,
使足代耕自供,
以绝其内顾念奸之心,
然后重其受取之罚,
则吏内足于财,
外惮严刑,
人怀羔羊之洁,
民无侵枉之性矣。
昔周之衰也,
大夫无禄,
诗人刺之;
暴秦之政,
始建薄奉;
亡新之乱,
不与吏除。
三亡之失,
异世同术,
我无所鉴?
夏后及商,
覆车之轨,
宜以为戒”。
(这里,
我想列举一例子,
人们可据此去推想其余情况。
县官一个月的俸禄是二十斛谷子和两千钱。
他即使非常节俭,
也应当有一个随从,
如果自己没有仆人,
就得临时雇人。
雇一个人每月需一千文工钱,
加上肉油等五百文,
柴炭盐莱又五百文,
两人吃的粮食六斛,
剩余的只够马的草料钱,
哪里还能够置办一年的衣服被褥、提供四时祭祖和招待宾客的费用呢?
更何况还要养活父母妻子呀!
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
就不能尽孝;
不娶妻生子,
就没有后代。
把他们接来一同生活,
又养活不起。
若不是伯夷、叔齐那样的人,
谁愿意饿死?
于是就有卖官卖狱、监守自盗这样的事不断发生。
孝宣帝痛惜这种情况,
就下诏说:
“官员不安定,
治理国家的法规和权威就会削弱。
现今下级官员都勤于国事,
但俸禄微薄,
要让他们不侵夺老百姓是很难做到的。
百石以下的官吏,
俸禄一律增加十分之五。”
就是这样仍很低微,
也比不上古时的官员。
俸禄虽然不能完全按照古时的标准,
确应稍微增加一些,
来贴补生活的不足,
使官吏俸禄足够满足自家供给,
以消除其挂牵家人生计、想做坏事的心思,
然后对受贿的贪官加重处罚。
这样,
官吏一方面满足家中已有的财物,
另一方面又惧怕严厉的刑罚,
就会使人人怀有羊羔那样的纯洁,
人人都没有侵夺枉法的情性。
古代周朝衰落的时候,
大夫没有俸禄,
诗人作诗讽刺;
暴秦统治的时候,
开始给官吏设立微薄的俸禄;
王莽篡国后,
不给官吏赏赐。
周、秦、新莽的失误,
虽时代不同,
其方式是一样的。
我们难道没有可借鉴的吗?
夏朝和商朝灭亡的教训值得我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