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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诗词学会授予奉新县“江西省诗词之乡”等荣誉称号 [其它]

邓高鹏     发布时间: 2024/12/3 2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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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之乡

为加厚奉新文化底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奉新县大力推进中华诗词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旅游景区等“六进”活动。先后举办了首届诗词大会和第二届诗词大会,创建了奉新“诗词苑”,在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地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取得了不小成绩。

2024年9月经江西省诗词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授予奉新县“江西省诗词之乡”荣誉称号,同时授予奉新县上富镇、石溪管委会“江西省诗词之乡”,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江西省诗教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1月27日,江西省诗词学会下发《关于奉新县和上富镇、石溪管委会申请“江西省诗词之乡”及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江西省诗教先进单位”的批复》(赣诗字(2024)26号)。

12月2日,江西省诗词学会会长何建洋、副会长黄志平、诗教部主任熊艳芬等人一行先后到奉新县诗词楹联学会办公室、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上富镇、石溪管委会授牌,并视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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