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民国时期,已知国民党的第四区区公所设在三郎庙。董潭乡属第四区,是第四区最北边的一个乡镇。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军占领我高邮城及有关集镇、道口,也逐步建立汪伪县**、区公所、乡公所及其保甲组织。汪伪区公所设在三郎庙,董潭乡公所设在董家潭,乡以下设保、甲组织。
1942年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逐步建立起来,1942年7月8日,高邮县抗日民主**在董潭乡民族、解放村(现小葛村)建立,第四区由敌占区变成游击区,进而变成同情区、解放区。民国32年(1943年)8月,高邮抗日民主全面推行新乡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权控制的区、乡均成立区、乡人民**,改保甲制为行政村组制。其中有第四区区公所、有董潭乡乡公所(仍设董家潭)。董家潭庄上设立新四村、新民村、潭西村。各村再设几个小组。同时小葛庄设民族、解放两个村,沙吴二庄合并成为一个沙家村,新中、新华分别成立新中村、新华村。董潭乡属第四区,第四区后改为横泾区。
1946年10月,国民党军队攻占解放区后,又恢复原来的乡保制。董家潭仍是第一、第二、第三保共三个保。乡公所仍设在董家潭。保下面仍设几个甲。小葛庄、沙吴二庄、新中、新华都恢复保甲制。
1948年8月,董家潭迎来了第二次解放。当即恢复原有的乡村制。董家潭庄上仍分新四、新民、潭西三个村,各村再分几个小组。小葛庄、新华、新中都同时恢复。沙家村划归兴化,恢复乡村制后的董潭乡不再隶属横泾区,而是直属临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