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燃圣火照云红,越过山河舒向东。
四海欢呼欣许国,三山颤抖互争雄。
谁开迷雾擎旗手?君点明珠曜夜空。
余睹藩篱窦娥忆,曙光初现感陈公。

陈独秀第三夫人潘兰珍肖像
陈独秀事迹陈列馆记载其四次入狱
陈独秀生于1879年10月9日,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谢世,终年63岁。姓名陈庆同,笔名独秀。安徽怀宁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发起者和主要旗手,“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和党早期主要领导人。
一、1913年7月,时任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的陈独秀路过芜湖,痛斥当地驻军首领龚振鹏遭绑架拟即枪决。后被旅长张永正制止。
二、1921年10月4日,陈独秀在上海的家中被法租界当局拘捕,搜去《新青年》等书籍,经孙中山等多方营救,法庭26日判罚金1000元,交保结案。
三、1922年8月9日,上海法租界逮捕陈独秀,18日中法会审以“宣传布尔什维克主义”罪名,判罚金400元,交保释放。
四、1932年10月15日,因叛徒出卖,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将陈独秀逮捕。1933年4月江苏高等法院判决陈独秀判刑13年,后改为8年。因抗日战争爆发,1937年8月被提前释放。
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去世,当地名士邓氏资助将灵柩安葬于江津大西门外鼎山康庄门外一块园地。
1947年2月,由其三子陈松年将其灵柩迁回安庆,与原配夫人合葬于北郊叶家冲【今大观区十里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