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鸣鞘,饮血锋寒呼啸。战罢倭奴伤裹了,硝烟沉未老。 困守独夫孤岛,遗恨横飞万炮。功罪何须相论扰,卢沟明月照。
注释:吉星文(1908年~1958年8月23日),字绍武,乳名黑星,河南扶沟人,祖籍陕西韩城 。中央军校高等教育班第五期,国民革命军中将,中国抗日战争名将。
1922年随族叔吉鸿昌参加西北军,累升至营长。1933年长城抗战中因功升任团长。1936年调守北平西南的宛平县。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中,指挥第29军219团在卢沟桥抗击日军二十余日,从此开始了之后的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1946年改任第77师37旅旅长。
1949年渡台。1955年任“澎湖防卫副司令”。1958年晋升中将,任“金门防卫副司令”。同年8月23日,于金门炮战中被解放军炮火击中阵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