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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难忘的孤平问题讨论会(副之七) [诗论]

蔡涛     发布时间: 2016/7/23 14: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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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目前,众多名家倾向三连仄不禁,但也要尽量少用.不用。三连平则和孤平一样应大忌。《联律通则》规定“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尾三平无“尽量”之余地。其精神和写今体诗同样要遵守。

  始初不了解先生创作情况,总难以发言。拜读了几首大作后刮目相看,意境浓浓,恪守格律。余再发言,心中有数。余以为与先生愈讨论愈有好感。先生有很多长处值得学习。故感情逐步增强。以诗会友,何乐而不为!“耳提面命”,不敢。“愚钝.赐教”,过谦!尊府若在市区,余可冒昧拜访。若在远地,暂难启程。如先生光临寒舍,则不胜欢迎!今世有缘能与先生共探国学,当以《今世缘》迎接。寒舍地址:淮安市北京西路红旗巷一号五号楼二零四室。手机:18752310493.如有机会,请先电告,余当恭迎!(副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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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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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立勤

受教。谢谢。

蔡涛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6/8/4 6: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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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光顾,迟复为歉!

评论时间:2016/7/24 9:52:16      回复
黄炎清

蔡公的担当和古道热肠,令人钦佩!

蔡涛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6/8/4 6: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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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鼓励,迟复为歉!

评论时间:2016/7/24 8:03:19      回复
陈斯高

拜读了解了讨论的全过程,先生是有心之人。这样的讨论利于诗词的传承和发展。受教了。

蔡涛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6/7/24 6: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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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陈公雅评。此次全文两万余字上网,因“粘贴”有误,计分十八次方完,部分内容次序有所颠倒,给您带来不便,谨表歉意!

评论时间:2016/7/23 22:47:16      回复
沈曙明

格律讨论,以诗会友,雅事当赞!问好老师!

蔡涛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6/7/24 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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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才女点评,夏安!

评论时间:2016/7/23 17:34:00      回复
黄丽新

“高树多悲风”,这个三平尾读来颇顺,但多数不是这样,作为规则,只能照顾多数。

三仄尾多也不顺,碰巧昨天遇到江先生一首诗的三仄尾,他认为顺,不要因律害意;我认为读来很不顺,不存在因律害意问题,毕竟多数情况都还没有到这个地步。最后各执己见而结束。具体的句子就不写在这里了。

蔡涛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6/7/24 6: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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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新文君观点。讨论会能提高认识,但不一定形成共识,这是很正常的。诗词格律是前人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精华,不是那个个人说否定就能否定得了的。

评论时间:2016/7/23 16:43:56      回复
蓝天云

感人真诚!问好先生!

蔡涛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6/7/24 6: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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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校长点评,夏安!

评论时间:2016/7/23 15:0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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