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华诗词之乡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继续开展“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2/23 10:38:13 阅读:356次
关于对中华诗词之乡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继续开展“回头看”的通知
各市诗教创建工作领导组、各中华诗词之乡及中华诗教先进单位:
中华诗词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粹和瑰宝,是在新的起点上增强“文化自信”,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宝贵精神资源。创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是传承中华文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实现“两个结合”的重要体现。多年来,在各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创建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全省各级诗词组织和广大会员的积极努力,我省的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成果斐然。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有国家级中华诗词之市1个,中华诗词之乡24个,中华诗教先进单位63个;共有省级中华诗词之乡48个,安徽省中华诗教先进单位164个,总计授予国家级和省级称号的中华诗词之乡和诗教先进单位共有300个。这些创建成果来之不易,对此,我们应当倍加珍惜,切不能因申创成功而将荣誉束之高阁。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创建成果,现根据中华诗词学会中诗字〔2023〕2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回头看”巡查活动。各被巡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对照“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创建标准,积极进行自查。现将本次“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对象:
国家级授牌单位:中华诗词之乡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授牌一年以上),包括省授牌单位。
二、组织安排:
由省诗词学会诗教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巡查时,提前通知。
三、巡查内容:
(一)中华诗词之乡
查看被授予称号单位在考察、审批阶段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和改进;由创建转入正常发展之后,是否建立了长效机制,在巩固、用好、提升品牌方面是否有所进步;是否开展了诗词“六进”工作,是否落实和推进了“五有”建设;诗教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是否有所提升;在新形势下诗教工作的方法、形式及途径有无创新;是否总结出可供推广的新鲜经验。
(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
查看被授予称号单位在考察、审批阶段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和改进;由创建转入正常发展之后,是否建立了长效机制:原诗化环境有无损坏,若损坏了有无更新;原诗教组织是否存在,有无活动等;诗教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是否有所提升;在新形势下诗教工作的方法、形式及途径有无创新;是否总结出可供推广的新鲜经验。
五、有关要求:
1、被查单位要准备有内容、有看点的汇报材料;要备有较为系统的资料档案,包括文件、会议纪要、制度建设、活动记录、图片、刊物等;
2、诗教考察组要实地查看诗化环境、交流平台、诗教组织办公场所、召开座谈会等,被查看单位要予以配合,有条件的可提供观摩活动现场和创建成果展示;
3、根据中华诗词学会《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有关规定》,“回头看”巡查之后,对诗教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巩固、发展创建成果不力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经督促仍无改进的,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若在一年内仍不整改,经一定程序上报,取消授予该单位的荣誉称号。
安徽省诗词学会
2024年2月22日
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