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诗词协会会员申请审批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1/25 17:22:01 阅读:5711次
江苏省诗词协会文件
苏诗协发[2021]10号
江苏省诗词协会会员申请审批办法
为切实做好江苏省诗词协会会员发展工作,维护好会员权益,更好地发挥会员作用,根据《江苏省诗词协会章程》有关个人会员申请、审批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请条件
根据《江苏省诗词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凡自愿申请加入省诗词协会并成为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条件
1.赞成本会章程;
2.政治思想端正,奉公守法,清正自律;
3.热爱传统诗词文学,有一定的诗词创作水平,积极参加有关诗词活动;在报纸、期刊、出版社、文学网站以及市级以上专业诗词期刊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诗词作品,或长期从事诗词的创作、研究、评论、编辑、教学、翻译和组织联络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户籍在江苏省的公民、中央驻江苏企业或单位、江苏大中专以上院校师生以及长期在江苏省内工作、居住的人员等;
5.有两名省诗词协会会员推荐,推荐者要按照以上条件严格把握。无论是自行申报还是统一申报,个人会员需有本人所在地诗词社团盖章推荐。
二、团体会员条件
1.赞成本会章程;
2.有合法合规的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
3.有一定数量的创作、研究成员,能够有效组织诗词创作、研究等活动,有比较成熟的创作、研究成果。
4.在江苏境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
5.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署意见。
第二条 申报材料
申请入会者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会员
1.填写《江苏省诗词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表格从省诗词协会索取或从省诗词协会相关媒体上下载打印。两名推荐人需在表格上签名。
2.提供2张小二寸证件照(1张直接贴在表格上,1张用于办理会员证);
3.本人3首市级以上诗词类刊物发表的代表作品,注明发表刊物和发表时间及期次,作品请提供打印版。
二、团体会员
1.填写《江苏省诗词协会团体会员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填写、签名,并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提供团体内所有成员信息。
3.提供团体创作、研究成果。
第三条 申报流程
1.凡在乡镇一级政府范围内的申请者,可将申请表报送至乡镇诗词协会,由其报县(市、区)诗词协会。如乡镇一级无诗词协会,可径直报县(市、区)一级诗词协会;
2.县(市、区)一级政府直属单位及区外驻本地单位的申请者,可将申请表报送至县(市、区)诗词协会;
3.设区市一级政府直属单位及区外驻本地单位可将申请表报送至设区市诗词协会;
4.省直单位和驻宁省外单位的申请者可径直报省诗词协会;
5.与个人所在地诗词协会无联系的独立申报者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诗词协会;
6.团体会员材料可直接报送至省诗词协会。
第四条 审核程序
1.县(市、区)诗词协会每年八月审核一次,通过后报设区市诗词协会;
2.设区市诗词协会每年九月审核一次,通过后报省诗词协会;
3.省诗词协会每年十二月审核一次,通过后发文通知各市、县(区)诗词协会,并办理入会手续。
第五条 相关事项
1.凡经批准成为省诗词协会会员者,一次性缴纳入会会费200元。其中包括证件办理、邮寄等费用。自办理会员入会手续之日起,五年内免费赠送《江海诗词通讯》;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按《江苏省诗词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3.会员加入江苏省诗词协会后,要认真学习理解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不得以江苏省诗词协会会员的名义做有损江苏省诗词协会声誉的事。如有严重不当行为,经省诗词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予以除名。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诗词协会
2021年10月15日
江苏省诗词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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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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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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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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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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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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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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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诗词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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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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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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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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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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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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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创作(或研究论文)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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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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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一)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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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二)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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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以上诗协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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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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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江苏省诗词协会制
江苏省诗词协会团体会员申请表
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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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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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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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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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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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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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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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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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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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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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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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主要成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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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基本情况及诗词创作、研究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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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团体主管部门意见(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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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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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负责人签名:
江苏省诗词协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