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一扫

网站首页
协会简介
诗坛讯息
诗词速递
经典博览
诗教在线
赛事纵横
诗书画苑
协会期刊
网站互联
皖风徽韵
江淮耕韵
女工委风采
时代之声
山水田园
红韵流长
现代诗歌
楹联大观
辞赋天地
八皖声韵
唱酬雅和
诗论诗评
安徽诗路
徽商诗会
九华采玉
诗韵枞川
市县巡礼
精品推介
伟人诗词研学
当前位置 >> 首页 >> 诗坛讯息 >> 详细信息
诗律交融:千年文脉里的法理长歌

发布时间: 2025/6/6 18:00:00    阅读:298

分享到

在中华文明的星河中,诗词与法律并非泾渭分明的两岸,而是相互浸润的双生花。王安石,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王安石以“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的果敢变革,勾勒出法律与诗词交融的独特画卷,让刚性的律法条文与柔性的诗意表达,在历史的长卷中交织成动人的华章。

千年汴梁城的晨钟暮鼓里,王安石执笔如仗剑,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上落下“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的惊世之语。他劝勉皇帝“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这字字铿锵的变革宣言,恰似他诗中“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的坚韧哲思,将诗词的韵律美与法治的理性美熔铸成一柄开创新局的青铜古剑。

在这位“拗相公”的变法蓝图里,诗词意象与法治思维如并蒂莲般共生。他主张“法先王之意”,并非泥古不化,而是如杜甫“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般,在传承中创新。青苗法中对农民借贷的制度设计,暗合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济世情怀,试图以金融杠杆为百姓架起渡过荒年的桥梁;交易法调节物价的举措,恰似李清照笔下“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细腻心思,精准捕捉市场的微妙波动。这些法律条文里,既有“不畏浮云遮望眼”的豪迈气魄,又藏着“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细腻巧思。

变法浪潮中,王安石的诗词成为了改革的宣言书。他在《登飞来峰》中“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的雄浑气象,正是对新法破除旧制的生动隐喻;《商鞅》诗里“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的咏叹,更将法治精神中的诚信原则化作千古绝唱。这些诗句如同燃烧的火炬,既照亮了变法的道路,也点燃了士大夫阶层的理想主义情怀。当保守派以“祖宗之法不可变”相诘难时,王安石以“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的辩驳,将诗词化作捍卫法治的利刃。

在这场关乎国运的变革中,法律条文与诗词歌赋共同编织着理想社会的图景。青苗法推行时的借贷细则,宛如宋词中工整的格律,既要保障民生又要维持秩序;保甲法对基层治理的设计,恰似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民生愿景,试图构建起安定的社会大厦。而面对变法引发的争议,王安石以“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的乐观,将改革的阵痛化作迎接新生的礼赞,这种将法治理想熔铸于诗意表达的智慧,让冰冷的律条焕发出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诗词与法律,一个以艺术的形式承载着人类的情感与理想,一个以规则的形态维护着社会的秩序与公平。它们看似迥异,却在对真善美的共同追求中殊途同归,王安石的法治思想谱写了中华文明中诗律交融的动人乐章。

真正的变革,既需要“铁肩担道义”的律法担当,也离不开“妙手著文章”的诗意情怀。在律条与辞赋的交响中,中华文明始终保持着创新的活力与前进的方向。在新时代的征程上,这份古老的智慧与情怀仍将继续传承,让法治精神在诗意的滋养中更加温暖而坚定,让诗词的光芒在法治的守护下愈发璀璨夺目。

 

作者:许三业,安徽省诗词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法律诗词工委主任,安徽省政府参事工作研究会文化建设研究院副院长。

 

编辑:吴戌  审核:左会斌  签发:叶如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仁和大厦906室

邮编:100007邮箱:ahshici@163.com联系电话:苏ICP备12063804号-2

技术支持: 江苏书妙翰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诗词云

诗词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