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诗言志”传统,在社会现实的黑暗与封建制度的腐朽中,随着儒家思想一统局面的破碎而失去主导地位,时代发展推动文学趋向“缘情”转变。六朝时期,社会思潮变化孕育了人的自然觉醒,催发了新的文学思想,个体情感在文学创作中越来越受重视,并成为了理论审美的价值内涵,虽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但也奠定了六朝“缘情”文学的基础。从文学创作和理论审美两个维度,观照出六朝社会的时代内核就是“缘情”,并建构了文学性的“真、善、美”的深层表达和生命追求。
时代造就文学,文学反哺时代,所谓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六朝,即孙吴、东晋、刘宋、齐、梁、陈,因唐人许嵩在《建康实录》中记载此六个朝代而得名。“缘情”之时代,有“缘情”之文学,正如时人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中所言“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1]。先秦以降,《诗经》《楚辞》这对“双璧”开启了“缘情”之滥觞,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正统与封建统治在互利中不断强化对人情的禁锢,终在封建集权式微、社会动荡混乱的六朝时期,掀起了“缘情”的时代浪潮,成就了六朝时代文学的本命属性。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传统文学观是“诗言志”,西晋陆机首倡“诗缘情而绮靡”[2],经过刘勰《文心雕龙》系统阐发,“诗缘情”成为了中国古代文论中的又一个重要命题。从“言志”到“缘情”,二者是统一、继承和发展关系,或有情不偕意之处,但仍不乏情志合一之妙,故而“缘情”亦能成就一时之文学。
一、从礼到情:“缘情”的发展成熟
从汉末至魏晋,在大分裂、大混乱的社会背景下,社会去儒思潮兴盛,作为大一统思想支柱的儒家学说遭受猛烈出击,被底层社会心理普遍抵制。六朝时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局面彻底被打破,挣脱儒家礼义教条的禁锢,注重个体的内心情感,思想上从经学时代向玄学时代转折,思想解放催生了文学创作的嬗变,从传统的“言志”向“缘情”的诗学经验变迁,孕育了一个崭新的文学时代。
(一)重视文学创作主题的人性
从汉末开始,文学创作主题就从政治教化转向个人境遇,着重抒发个体内心情感,文学不再是封建礼教的“传声筒”,开始关注个体生命中喜怒哀乐的真实写照。六朝时期,“缘情”说意在突破儒家礼义之束缚,主张自由地抒发个体的内心情感,因而文学思想也顺势而变,以“情”为主的人性主题更加普遍地见于文学创作中。文学创作主题的丰富,从源头上起到了繁荣文学的关键作用。
(二)重视体现作家创作的个性
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经学时代,人的个性受到长期压抑,文学为了服务封建礼教而要表现“天理”,禁止描写一切“人欲”,凡是非礼教之思想、感情、愿望都将被扼杀。随着儒学一统局面被打破,文学层面逐渐意识到个体存在的价值意义,大力提倡和表现个性,在文学创作中开始高度重视作家个性,极大地促进了文学的创新发展。
(三)重视研究文学创作的特性
儒家在对待文艺内容与形式关系上,一贯主张以内容为主导,强调形式服务于内容,尤其为政治教化服务,忽视形式本身的特点,缺乏对文艺形式的规律研究,甚至只讲内容不讲形式,以思想代替文艺,典型的如郑玄以“美刺”释“比兴”。魏晋之际,开始重视对艺术本身创作规律的研究,正是鲁迅先生所谓“为艺术而艺术”的时代(《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若论及对文艺形式之美的极端追求,当数南朝时期为最,这与文学创作主题转变、重视抒发个人情感与强调创作个性是分不开的。
二、情不偕意:“宫体”的靡靡之音
在对个体内心情感的强烈关注下,六朝时期的文学表现印证了“弹簧效应”,长期受到压抑的内心在被释放后出现了“报复性”反噬。在文学创作实践方面,六朝之“缘情”以南朝时期为重,其诗多以“绮丽”著称,梁陈之“宫体诗”应运而生,正是时代造就的文学现象。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中批评“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文心雕龙选译》第194页),至唐朝陈子昂谓之“采繁竞丽,而兴寄都绝”(《修竹篇序》),李白亦言“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古风·大雅久不作》)。可见,自南朝绮靡之风伊始,同时期及后世文人颇有贬谪之词,六朝文学的负面形象不揭自现。
(一)雕词琢句,耽于声色之娱
“耽于声色”,是六朝绮靡文学的主要症结,在文学创作内容、形式、音韵等方面发生了不同“病变”。整体表现在文学创作不自然,内容上用词佶屈聱牙、辞藻华艳、堆砌典故,形式上注重骈体文,讲求骈俪、对偶工整,音韵上讲究苛繁声律、“四声八病”,过分讲求平仄格律押韵。单从诗歌艺术形象塑造角度而言,六朝诗人过于偏重辞藻、声律等具体形式、技巧,对审美意象的创造注意不够,故而六朝文学审美意象比较缺乏。在这样的创作追求下,会有格式整饬的语言形式美,呈现出一种绚丽铿锵、和谐对称、韵味悠远的雕饰之美,也体现了作者的文学素养和创作技巧。但是,文学创作固执的追求容易陷入极端化,“人工”过重必会损益“天工”之美,即“伤乎天真”“失于自然”,有害于文学的自主创作和健康发展。
(二)画地为牢,缚于形式之困
六朝文学讲究艺术形式华丽,偏重辞藻、典故、声律等具体技巧。以骈文为例,盛行于南北朝及唐初,多用四、六字句(四六文),全篇偶句为主,讲究对仗工整、辞藻华美和声律调谐,对文学创作发展的影响甚至引发了唐中期一场专门针对语体改革的“古文运动”,却也不乏庾信《哀江南赋序》、王勃《滕王阁序》等名篇佳作。张少康先生曾评价骈文,“其文学价值是应当充分肯定的,只是凡事过犹不及,倘若把骈文的形式绝对化,受限于一种语言表发方式,过多地堆砌大量典故,过分地讲究严密的平仄格律,片面地追求辞藻的华艳绮靡,就会束缚人的思想,妨碍思想情感的真实有效表达,形成专门注重形式美的华而不实的文风”[3]。作为“缘情”之文学,倘若落于形式、辞藻、音韵之窠臼,缺乏真情实感,便是对“缘情”的彻底背叛。
(三)放纵自流,滥于情感之恶
客观来说,六朝之“缘情”是二元对立的,既有“美情”,亦有“恶情”,共同构成其“缘情”文学。“美情”将在下文论述,“恶情”主要体现在不受所谓“言志”传统约束的自我私情,这在南朝时期的宫体诗中最为突出,正是其不为中国古典诗学主流所认同的主要原因。在情感态度上十分消极,又很好地印证了在“去儒化”过程中物极必反而走向另一个极端,或与世俗同流合污,或隐遁山野避世,整个社会心理呈现一种虚无消极之态势。当时社会心态与佛教兴盛关系密切,“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江南春》),正是佛教兴盛所以寺庙林立,并在极大范围和程度上影响到了文学创作实践。
三、情志合一:“怨者”的觉醒之歌
所谓“缘情”之“美情”,恰与背离“言志”传统的“恶情”相反,与“言志”有所融合,即追求情与志偕、达到情志合一,这也正是之前所说“缘情”与“言志”不是完全割裂的,更多的表现出一种继承发展、融合统一关系。在“缘情”思想下,文学创作不再一味刻意雕章琢句、辞美韵谐,审美倾向也不再强调政治教化、纲常伦理,文学的真谛在于对“真、善、美”三重境界的深层表达与生命追求。六朝时期,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的两部重要著作刘勰《文心雕龙》和钟嵘《诗品》相继问世,在总结批评前代和当代文学基础上阐释文学创作理论,对此进行了重要阐述。
(一)以真为之,重“自然”之法
真者,即在文学创作实践上倡导“自然本真”,重视以真情赋文。刘勰在《情采》篇中说:“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然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文心雕龙选译》第125页)他极力反对“为文而造情”(《文心雕龙选译》第126页),主张“为情而造文”(同上)和“缀文者情动而辞发”(《文心雕龙选译》第187页),并提出情、事、辞和谐统一的“三准论”。他很重视文学创作的真实性问题,即作者的思想、感情与作品中所表现的思想、感情的一致。钟嵘在《诗品序》中提倡“自然英旨”(《文赋诗品译注》第67页),主张“直寻”,即做到缀文自然、依韵自然、表情自然,将“自然”作为衡量艺术美的基本原则。他反对妨碍感情表达的创作方法和表现技巧,并批评堆砌典故、苛求声律的弊病,重视艺术表现上的自然真美,抵制刻意雕琢的藻饰之美。因此,《诗品》中列谢灵运为“上”、颜延之为“中”,并引用了南朝宋汤惠休的“谢诗如芙蓉出水,颜如错采镂金”(《文赋诗品译注》第93页)。在政治高压下,难寻出路的文人追求精神超脱,在思想上追求玄学,作为精神自然中的心灵家园,在生活中寄情山水,探寻现实自然中的山水田园,将身心都统一于自然山水,“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文心雕龙选译》第41页),以谢灵运和陶渊明为典型比较集中反映在文学创作中。一个遍览名川秀水,一个醉卧山水田园,他们寄情于山水田园之中,对着山水田园之物触景生情、由情及文,正合乎“情动而辞发”,构成追求自然、感悟自然、抒发自然的文学创作历程。这种“感物缘情”的审美经验,以个体化的视角、内省之方式书写普遍的真情实感,并善于调用景物意象、营造场景为情感抒发提供动因和环境依托。
(二)以善处之,尚“风骨”之滋
善者,指清正纯善,即中国古代文论讲究人与文偕。刘勰在《风骨》篇中提出的“风清骨峻”不仅是一种艺术审美,也是一种理想的高尚人格和精神风貌在文学艺术上的体现,这与中国古代文人崇尚高洁情操、刚正骨气的传统是分不开的。具体来说,“风”指作者的思想感情、精神气质,“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文心雕龙选译》第101页),情感越是强烈文风越是鲜明,故“深乎风者,述情必显”(同上);“骨”指作品内容所表现的思想力量,是语言文辞所附着的主干,“沉吟铺辞,莫先于骨”“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同上),作品内容通过语言文辞表现出来,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同上)。在文学创作上,刘勰强调了以“风骨”为主、辞采为辅,实现内心情感与艺术手法的融合统一。“风骨”是对文学作品精神风貌的追求,“若丰藻克赡,风骨不飞,则振采失鲜,负声无力”(同上);辞采则是对文学作品物质形式的追求,“若风骨乏采,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文心雕龙选译》第102页)钟嵘以建安文学为代表,提倡“建安风力”的文学审美,强调诗歌创作要“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文赋诗品译注》第36页),同样认为“风骨”与辞采要统一于文学作品中。所谓文如其人,乃因人之有风骨,则使文有“风骨”之滋味。如南朝宋鲍照,诗作豪爽驱迈,一洗当时诗坛靡弱之风,清朝方东树称其“非常奇丽,气骨俊逸不可及,非同齐、梁靡弱无气,虽小庾亦不能具此气骨”(《昭昧詹言》)。钟嵘评价陶渊明“又协左思风力”(《文赋诗品译注》第91页),“不为五斗米折腰”正体现了他作为品质高洁的士大夫之骨气。因此,文学作品“风骨”之美亦是“缘情”,作品的“风力”“骨气”皆源自作者内心情感的真实抒发。
(三)以美报之,发“载道”之怨
美者,即天下大美。此“怨”,指自求真、向善而臻于至美。此“载道”,并非强调文学功利性,回归“言志”传统,而是发“怨”情时自然而然、真情实感地表达出“言志”所承载的社会价值。其实,“言志”亦“言情”,“怨者”既是继承中国古代诗“可以怨”传统的表现,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衍生发展。论及“怨诽”之词,《诗经》《离骚》当为滥觞,司马迁评屈原“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史记》)人的理想和愿望无法实现,必然要形之于言、发之于歌,“发愤著书”“不平则鸣”,亦合乎孔子“兴观群怨”之说(《论语·阳货》)。“文学的自觉时代”,必先是人的自我觉醒,以人之自觉唤醒时代浪潮。“怨者”的真正自我觉醒当始于六朝,水至浊而清者生、天至昏而明者显,既是历史机缘,亦是时代必然。钟嵘《诗品》中强调抒发“怨”情,评价古诗(《古诗十九首》)“多哀怨”(《文赋诗品译注》第44页)、曹植“情兼雅怨”(《文赋诗品译注》第49页)、左思“文典以怨”(《文赋诗品译注》第63页)。此“怨”是中国古代文艺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进步传统,主张对现实黑暗和政治腐朽表达不满和激愤,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讽刺和批判。以“怨”抒发个人志向,最终目标是实现济世救民、治国安邦的社会意图,达到拨乱反正、溯本清源的现实意义,体现六朝时期对个体的强烈关注下,个体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表现一种社会批判精神。所以,“怨”不是遭受不平后的消极被动反应,而是对现实的积极主动干预,对不合理现象的强烈不满和愤怒抗争,既摆脱了滥情主义的弊病,也是对个人“郁结”的疏通,以及对社会“沉疴”的纾困,承袭了《诗经》“六义”之“雅”,“言王政之所由废兴”。(《毛诗大序》)因此,“怨者”为文是“缘情”发怨,是逆境中千般磨难所捶打之意志精神所淬炼凝结之精粹,有慷慨之词、抒怀之志、奋发之声,故而成就“缘情”之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