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孤平原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唐人没有这一禁忌。现在的两种说法也都不能成立。王力说“平平仄仄平”若成“仄平仄仄平”句中除韵脚只有一个平声,所以成孤平。那么:“仄仄仄平平”除韵脚不也只有一个平声吗?另一种称“两平夹一仄”为孤平也不成立。“仄仄平平仄”王力说如果第三字用仄,可救可不救。若不救则成“仄仄仄平仄”怎么就可以呢。我就搞不懂,唐人创律是没有的禁忌,后人为什么这样津津乐道,非要增加这个禁忌呢?难道嫌声律还不够束缚创作吗?
刘海峰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4/3/24 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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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平”历来是个巨大的争议,有时着实令人困惑纠结。
所谓的“孤平”,在格律成熟后的古诗中大量存在(据有心人统计,全唐诗中,“孤平”句子不下于二三百例),原是没有禁忌的,只是在清代科举考试中被匪夷所思地禁止。我猜想可能是一些学者为固化近体诗这一艺术形式才提出的。但既然格律成熟后的古诗大量存在着“孤平”,又何必制造这一概念自我限制呢?现在的近体诗已经基本失去了吟唱的功能了,而更多地是表达情感的需要,因此我有个思考:如果暂时抛开“二四六分明”的框框,让一个句子连平之后突然一仄,或连仄之后突然一平,甚至全平全仄,也不失为一个表达特定情感的方式。因为,什么样的情感都是存在的,其表达也不应被限制。但这个观点可能要被拍砖了——若太自由,近体诗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就失去其特有形式了。真是令人纠结!
其实话说回来,社会发展到今天,白话成为了绝对主流,近体诗已是辉煌难再,另外它也不产生生产力。因此,只把其当成一个陶性怡情、寄志悦人的玩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