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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论】“两仄夹一平”不容否定 [诗论]
作者:刘海峰     发布时间: 2014/3/23 10:34:31     阅读:12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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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孤平”理论中的乙派,认为诗句中“两仄夹一平”也属孤平,力主避免。我通过观察大拗的特点,发现这一观点是不合理的。
关键字
诗词理论

大拗属诗句的变格,在古诗中非常普遍。

以启功老先生为代表的学者(被视为“孤平”理论的乙派),认为“两仄夹一平”也属孤平,力主避免。我在观察大拗的特点时,发现这个理论是根本不合理的。

我们先看四个基本句式大拗时的同句相救:

【说明:1、有的句式是不能拗救的,在此姑且全部“拗”和“救”了,以便完整研究。下同。2、红色字体是“拗救”的变化,划线部分是变化后的不合理内容】

1、原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

拗救后:平平仄仄仄仄

2原句式:仄仄平平仄仄平

拗救后:仄仄平平平平

3原句式:仄仄平平平仄仄

拗救后:仄仄平平仄平

4原句式:平平仄仄仄平平

拗救后:平平仄平仄

从上面的情况可看出:12出现了尾多连,诗句的忌讳;34均有两仄夹一平。因此,不允许两仄夹一平,就是否定了大拗的同句相救。

再看两种基本联对大拗时的对句相救:

1、原对句: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拗救后: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2、原对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拗救后:仄仄平平平仄——平平仄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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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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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游族
fiogf49gjkf0d

我也从不在乎所谓“两仄夹一平”“两平夹一仄”,反正根据创作,想夹就夹!

回复时间:2015/4/23 11:46:22      回复
江建平
既然是写律诗,就要遵守律诗的规则,否则干脆就写古风。但律诗的规则现在有点繁杂,要分清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无意义的。遵守有意义的,摒弃无意义的,使得律诗的规则简洁明了,易懂易学为好。我的《律诗规则的扬弃》谈的就是这个问题。
回复时间:2014/3/24 22:16:28      回复
江建平
忌孤平原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唐人没有这一禁忌。现在的两种说法也都不能成立。王力说“平平仄仄平”若成“仄平仄仄平”句中除韵脚只有一个平声,所以成孤平。那么:“仄仄仄平平”除韵脚不也只有一个平声吗?另一种称“两平夹一仄”为孤平也不成立。“仄仄平平仄”王力说如果第三字用仄,可救可不救。若不救则成“仄仄仄平仄”怎么就可以呢。我就搞不懂,唐人创律是没有的禁忌,后人为什么这样津津乐道,非要增加这个禁忌呢?难道嫌声律还不够束缚创作吗?
刘海峰 回复了 :
回复时间:2014/3/24 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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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平”历来是个巨大的争议,有时着实令人困惑纠结。

所谓的“孤平”,在格律成熟后的古诗中大量存在(据有心人统计,全唐诗中,“孤平”句子不下于二三百例),原是没有禁忌的,只是在清代科举考试中被匪夷所思地禁止。我猜想可能是一些学者为固化近体诗这一艺术形式才提出的。但既然格律成熟后的古诗大量存在着“孤平”,又何必制造这一概念自我限制呢?现在的近体诗已经基本失去了吟唱的功能了,而更多地是表达情感的需要,因此我有个思考:如果暂时抛开“二四六分明”的框框,让一个句子连平之后突然一仄,或连仄之后突然一平,甚至全平全仄,也不失为一个表达特定情感的方式。因为,什么样的情感都是存在的,其表达也不应被限制。但这个观点可能要被拍砖了——若太自由,近体诗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就失去其特有形式了。真是令人纠结!

其实话说回来,社会发展到今天,白话成为了绝对主流,近体诗已是辉煌难再,另外它也不产生生产力。因此,只把其当成一个陶性怡情、寄志悦人的玩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也罢!

回复时间:2014/3/23 18:2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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