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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明代北郭十友》之九、陈则 [诗:七律]

周新惠     发布时间: 2026/10/18 1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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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郭诗朋一席同,昆陵陈则擅文雄。

授徒吴下书生里,赋菊霜前色界中。

户版曾持司计省,边城独守镇云东。

千秋翰墨传今世,丽句清辞贯昊穹

注释:注:陈则,字文度,昆山(今属江苏)人,元末明初人物,生卒年不详,约明太祖洪武中前后在世。元末时曾租屋授徒,以工诗闻名于吴下,文词清丽。洪武六年举秀才,授官应天府治中。很快被提升为户部侍郎,因担任阅实人口的工作,出任大同府同知,进升知府。他与高启、徐贲等人并称“北郭十友”(亦称“十才子”)。因曾赋《紫菊》诗,时人称之为“陈紫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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