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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鑫传 [辞赋]

刑九(赵龙卫)     发布时间: 2026/9/8 2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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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躯

柯鑫者,楚湘长沙人也,年二十有三。八月既望,道逢飞车,颅脑重创,昏然如寐。良医竭术,九日不苏,至九月六日,竟判脑死。

其母临榻,涕泣抚颊,颤手书契,尽捐儿骸中肺肝肾目,凡可活人者悉予之。闻肝可析为二,救两命,其幼者方四龄。母俯身吻额,哽不能语,忽仰天泣曰:儿毋复托生吾家,吾贫甚,累儿苦矣!今使群生携汝目观世,代汝行路,汝魂可安也。

呜呼!弱冠捐躯,慈母割爱,仁心所寄,尤在碎肝分溉稚子。昔黔敖施粥,非为誉也;程婴存孤,岂图报哉?此母此子,一恸而三善备焉:身殁而全亲之仁,骸分而广生之德,目存而续视之明。虽古烈士,何以加兹!

铭曰:湘波泱泱,载此清魂。目悬日月,肝照晨昏。母泪既竭,子道永存。四岁童稚,长沐君恩。

丙午年七月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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