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诗词楹联学会】湘西州文艺大赛
征稿时间:2022-04-08 到 2022-09-30
距离截稿还剩00天00小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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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喜迎党的二十大”全国书法、美术、摄影、诗词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国文联第十一次、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州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热情讴歌新时代湘西州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湘西各族同胞脱贫致富奔小康、乡村振兴再出发的喜悦心情,经研究,决定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全国书法、美术、摄影、诗词创作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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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组织


 指导单位: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宣传

 主办单位:湘西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湘西自治州书法家协会

         湘西自治州美术家协会

         湘西自治州摄影家协会

        湘西自治州诗词楹联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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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时间


(一)大赛于2022年4月8日面向社会启动作品征集。

(二)诗词类作品于2022年5月31日截稿,书法、美术、摄影类作品于2022年9月31日截稿。

(三)2022年6月上旬对诗词类作品进行专家评审,6月下旬面向社会公示;10月上旬对书法、美术、摄影类作品进行专家评审,10月中旬面向社会公示。

(四)10月下旬总结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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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广大书法、摄影、美术、诗词创作专家和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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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作品主题

    

主题须围绕湘西州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五个湘西”建设、打造十八洞村新时代红色地标、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全域文明等主题进行创作,选材可以原生态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人文景观等为主要内容。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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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作品相关要求


(一)根据书法、美术、摄影、诗词作品的特点,分别要求如下:

    1.书法作品:需原件参赛,四尺至六尺,斗方、对开皆可,横竖不论,无需装裱。

2.美术作品:需原件参赛,中国画不小于四尺斗方、最大不超过200cmx220cm。油画、水彩画最小不小30cmx50cm,最大不超过200cmx200cm,横竖构图均可,无需装裱。

3.摄影作品:需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未注明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可使用相机(胶片机、数码相机)进行拍摄,谢绝手机摄影作品。每名参展者参展作品数量仅限5幅,不限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4—8幅)。允许对色调、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改变作品原状,不得作艺术渲染,不接纳PS作品。投稿作品JPG格式,文件不小于500k。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优秀以上作品,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以备公益性参展。

4.诗词作品:诗词作品为旧体诗词,用A4纸打印,一纸一诗或一词,也可用电子邮件投稿。

(二)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的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三)作品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富有感染力。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所设奖项等次可空缺。

(四)对于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有权在相关的非营利性的展陈、印刷、出版等载体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五)不符合本次大赛规定的,不能参选。已投稿的,将予取消资格。

(六)本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件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七)对于有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八)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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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方式


书法、美术作品投稿者以原件投稿至湘西州文联办公室,在作品右上角空白处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摄影、诗词作品以电子档方式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XXZWL0743@163.com。投稿联系人:向曲,联系电话:8221899,1500743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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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一)美术类获奖作品:一等奖2个,各奖励100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6000元,三等奖12个,各奖励3000元,优秀奖若干,各奖励1000元。

 (二)书法类获奖作品:一等奖2个,各奖励60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4000元,三等奖12个,各奖励2000元,优秀奖若干,各奖励1000元。

 (三)摄影类获奖作品:一等奖2个,各奖励50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12个,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各奖励500元。 

 (四)诗词类获奖作品:一等奖2个,各奖励5000元,二等奖5个,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8个,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各奖励500元。

     奖金由主办单位向作者统一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为各类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获奖作品由州文联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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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统筹


      

州书法、美术、摄影、诗词协(学)会,分别负责本次大赛各自门类作品征稿和评选工作,得出初步评选意见后,大赛组委会从专家库中抽调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面向社会公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州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