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凤治官场日记
丘麦
杜凤治,字型如,号后山,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生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其家世业儒,曾祖、父亲皆为国子监生,然累世未显。凤治少颖悟,习举子业,弱冠即补县学生员,然乡试屡踬。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改籍顺天大兴,更年岁为二十二,乃中本榜举人。其后三试礼部,皆落孙山,仅得副榜。咸丰五年(1855年),循例拣选知县,列候铨次。
凤治居京师十年,困顿不堪。每岁束脩所入不过三十金,常典衣鬻书以继日用。同治二年(1863年),以筹措军饷例,纳资得即用知县。越二年三月,签分广东广宁县,吏部牒限八月初七日履新。然囊空如洗,乃效京官故智,举“京债”度支。时京师钱商麇集,登门愿贷者四十余人,皆索“对扣”厚息。凤治辗转称贷五次,凡借九千余两,实得不过四千余金。债主各遣长随一人随行,名为仆从,实司账目。
八月杪,凤治始出都门,携眷属幕宾十余人,浮运河南下。九月抵苏州,闻广东蒋抚军与瑞总督龃龉,恐有风波,盘桓月余。十月初至广州,遍谒督抚司道,贽见之费耗去千金。十月二十四日,方抵广宁任所。计自得缺至履新,历时七月,用度三千余金,皆出借贷。
广宁僻处肇庆山中,岁入钱粮仅五千余金。凤治岁俸四十五两,养廉六百两,合之不足供幕友两人束脩。刑名、钱谷二席,岁费各三百金,膳资另给。县衙陋规,惟纸厂二十四家岁奉节敬百二十金,典肆三家各纳贺仪五十金而已。凤治日与胥吏催科,民多逋赋,尝率役百人下乡,枷系抗粮者母妻,焚其庐舍以儆众。然终岁征解,所得羡余不过千余金。
同治九年(1870年),调署南海。南海附郭首邑,事务繁剧,岁征粮银七万有奇,额外科派倍之。养廉增至千五百两,别给公费三十两。凤治延幕宾七人,刑钱各席岁费六千两,收发、书启诸席又费二千两。岁时馈送:总督衙门万一千两,巡抚三千四百两,藩臬以下各有等差。督臣瑞麟六旬寿辰,制碧犀朝珠、翡翠扳指为献,费至三千金。是岁馈遗总数逾二万两。
凤治善事上官,亦能周旋同僚。尝为候补官求差委,为被劾者缓颊,官场目为长者。同治十二年(1873年)六十寿辰,直督李鸿章、礼部尚书李鸿藻皆寄贺屏。然其自奉甚俭,日记屡记“晚食粥”“衣敝缊袍”,所入多耗于官场应酬。其在南海七年,任满移交,亏库平银四千两,以契税羡余抵补。
光绪六年(1880年),升罗定直隶州知州。罗定俗悍盗炽,凤治行保甲、练乡团,获巨盗必亲鞫。尝有士绅罗某强暴侄妇,凤治受其贿,令出银八百两息事,改强奸为和奸。又尝审谳郭氏通奸案,细验牙齿、核对笔迹,平反冤狱。民有讼者,多当堂剖决,虽盛暑不辍。
光绪九年(1883年),以疾乞休。解任日,囊橐萧然,惟书数十箧。归寓绍兴,修宗谱、置祭田,日以著述自娱。是年冬卒,年六十九。遗稿《杜凤治日记》四十一册,凡数百万言,蝇头细书,间有涂乙,详载同治五年至光绪八年事。其中官场酬酢、钱粮征解、词讼案例、友朋燕集,纤悉必录。尤可异者,每记收支银钱,自京债本息至日用菜蔬,无不明析。盖为官十四载,始终以负债始,以负债终,故斤斤于此也。
一、审案之酷烈与权宜
凤治审案,往往不拘王法,全凭权衡。日记中屡见“立毙杖下”之语,更有酷刑曰“站笼”,囚者立笼中,项枷足镣,日晒夜露,数日即毙。又有“钉人架子”,以铁钉钉手足于木架,折磨至死,此法他书罕载,唯凤治日记详之。同治七年,广宁有盗案,擒获三人,凤治不待详审,即命站笼处死。其日记云:“若解府再审,往返需时,且恐翻供,不如速决。”盖虑上司驳诘,拖延时日,反生枝节。
然凤治亦偶有恤民之举。同治十年(1871年),南海县民罗亚水被诬为盗,押解至县。凤治亲鞫,见其手足胼胝,言语朴讷,疑其非盗。细问之,乃知为债主所逼,代人顶罪。凤治释之,而惩办诬告者。其日记叹曰:“小民无知,往往为胥吏所卖。为官者若不细察,冤狱多矣。”
最可玩味者,乃其审案中“法外考量”。同治十一年(1872年),南海有唐、梁两姓因坟山械斗,酿成人命。按律当严究主使,然两族皆巨绅,朝中有人。凤治踌躇数日,终以“误伤”结案,各罚银千两充地方公费。其日记自解曰:“若深究,则两造必控府控院,翻腾无已。且两族皆势力家,得罪不起。如此调停,既息争端,又得银两充公,上司亦无话说。”此种权衡,正是晚清州县官常态。
二、下乡催征之凶暴
凤治催征,最见其两面性。广宁民贫,每届征期,欠户累累。凤治率队下乡,粮差、书吏、壮勇百余人,浩浩荡荡,如临大敌。同治六年五月,至某村,村民闭门抗拒,妇女掷屎尿驱赶差役。凤治大怒,命兵勇破门,擒为首者三人,枷示村口。又搜其家,抱出熟睡小儿,搬出箱笼床几,然后举火焚屋。村民大恐,跪地求饶,次日即完粮。
其日记记此事,毫无惭色,反自诩曰:“非如此不足以儆众。此辈刁顽,畏威不怀德。”然又记:“见小儿啼哭,心亦恻然。但为催粮计,不得不尔。”此种矛盾,正是凤治之真实。
三、官场应酬之潜规
凤治任南海时,应酬之繁,令人咋舌。同治十年(1871年)四月下旬日记,可窥一斑:二十日,与同僚议公事,午后拜客三家;二十一日,督署堂期,见总督瑞麟,回署顺路拜客五家;二十二日,赴番禺知县胡鉴家为其母祝寿,观戏宴饮至二更;二十三日,凤治生日,晨起见客拜寿者络绎,午后赴按察使孙观宴请;二十四日,府试头场,赴学宫站班,又拜客贺喜数家;二十五日,监斩人犯,午后拜客;二十六日,赴同僚送行、吊唁;二十七日,督武试射箭,下午见布政使;二十八日,督署堂期,见总督禀洋务;二十九日,赴洋人拜会;三十日,随瑞麟审案,又赴洋货店抓人,回署写文牍至三更。
十日之间,真公务者不过三四,余皆应酬。凤治叹曰:“官场如戏场,日日扮面登场,真性情一丝也无。”然亦不敢懈怠,盖应酬即官场生命线,稍有疏忽,则上司不悦,同僚疏远。
四、与洋人周旋之窘迫
南海为省城首县,洋务繁多。凤治初遇洋人,颇惶恐。同治十年(1871年)三月,有洋商控华商欠债,凤治传讯,洋人带翻译、持条约,侃侃而谈。凤治茫然,唯唯而已。退而日记:“洋人言多不可解,条约亦未曾读。但彼势强,不得不敷衍。”后禀督署,由瑞麟定夺,终判华商赔银了事。
又有一次,洋人欲在城外租地建屋,凤治以“有碍风水”拒之。洋人扬言要禀公使,凤治惧,又许之。其日记自嘲曰:“始则拒之,终则许之,前后矛盾,洋人笑我。然实无如何。”此种窘迫,正是晚清地方官对外交涉之常态。
五、幕友官亲之依赖
凤治为官,最倚幕友。初任广宁,聘刑名师爷顾小樵,年俸千金,伙食另给,高于凤治俸禄数倍。凤治每事必问,顾亦尽心。日记中屡见“与小樵商”“小樵云”等语。后任南海,幕友增至七人,刑钱各席岁费六千两,收发、书启诸席又二千两。凤治尝谓:“无幕友则寸步难行。刑名钱谷,非我所习;奏折书启,非我所长。全靠此辈。”
官亲亦多用。凤治女婿陶志焕,随任多年,司账目、管杂务。其日记记:“女婿甚勤,银钱出入,一丝不苟,可托。”然亦防之,每月给薪俸,账目自核,不使专权。
六、病中视事之勤勉
凤治体魄强健,然亦有病时。光绪四年(1878年),在罗定州,患疟疾,寒热交作,仍强起视事。日记记:“今日寒热三次,骨节酸痛,头眩欲仆。然有命案待审,不得不升堂。”审毕,伏案呕吐,衙役扶入后堂。次日稍愈,又下乡勘验尸伤。其日记云:“为官一日,即尽一日之责。不敢因病废事。”
然亦有因病误事之时。同年冬,疟疾复发,卧床半月,积案数十。愈后连日审理,至除夕方毕。其日记叹曰:“此半月所积,半月始清。病不得时,官不得病。”
七、离任归里之丰饶
光绪六年(1880年),凤治以病乞休,上司慰留,坚辞。离任日,罗定士民送者塞道,有泣下者。凤治亦泫然,日记云:“此十数年官场,今日方见真情。平日应酬,皆是假面。”然检点行囊,宦囊所积,折银四万五千两,约合今四千五百万元。其日记自算:“每年所入,除去开销,所余无几。此四万五千两,乃十四年积蓄,非贪墨所得。”
归里后,修宗祠、置祭田、刻家谱,日与故旧诗酒往还。然仍记日记不辍,记乡居琐事、时局新闻,直至临终前数月。光绪九年冬,偶感风寒,一病不起。临终前一日,犹执笔记天气阴晴。次日卒,年六十九。
八、官场日记之流传
凤治日记,手稿四十余册,身后流落。民国间,归东莞张伯桢(篁溪)收藏。张氏为康有为弟子,著名藏书家。后入藏中山大学历史系,今存该校图书馆特藏部。日记以行草书就,涂乙满纸,人名多用字号,极难辨认。中大教授邱捷,穷二十年之功,逐字点读,著成《晚清官场镜像》一书,凤治其人其事,始为世知。
丘麦曰:凤治起家寒畯,浮沉宦海三十载,始得百里之寄。当清季纲纪解纽之时,上官挟制于上,胥吏盘剥于下,虽欲自洁而不能。观其催科则焚庐系累,听讼则纳贿徇情,较之豺虎何异?然遇良善犹有哀矜,处脂膏不染太甚,比于同时诸人,已属中驷。其所记官场习气、胥吏伎俩、钱粮积弊,皆他书所不详。后之览者,庶几知清代所以亡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