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一曲完美女性的悲歌 关于《长恨歌》的主题,有各种解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并不想评判别人观点的是非对错,只想从一个诗歌创作者的角度去观照全诗,谈谈一己之思。(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关于写作目的 所谓“文以载道”,而诗亦追求“言志”,也就是说,一篇好的文学作品总是要传达出某种深层次的思想,表现出某种与众不同的立场,这是作者所孜孜追求的目标。白居易一向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长恨歌》即是为李杨事而作的。元和元年冬十二月,白居易与朋友陈鸿、王质夫到马嵬驿附近的仙游寺游览,谈及李隆基与杨贵妃事 ,相与感叹,质夫举酒对白居易说:“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白居易于是创作了《长恨歌》。当时的写作动机是“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也就是说,创作该诗的初衷不只是为了表达对李杨二人的爱情悲剧的感慨,也是为了警戒那些美貌的女子不要招致祸端,讽喻当朝统治者吸取历史的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但最终白居易却把《长恨歌》归入了感伤诗一类。感伤诗是“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咏叹者。”(《与元九书》)也就是说,感伤诗是一类表达因某事而引起的感慨伤怀的诗歌。在这首诗中,浓重的感伤比锋芒毕露的批判更有分量,更能令人荡气回肠。那些优美的诗句俯拾皆是,与其说是讽刺,毋宁说是同情。王质夫希望白居易能够写写李杨二人的事迹,有一个原因是“乐天多情”。可见,讽喻当朝的统治者并不是唯一的写作目的。讽刺李杨二人的所做所为也不是目的,对这个所谓爱情悲剧的根源进行探究,避免发生更多的悲剧,才应该是根本的写作目的。我以为,《长恨歌》最后的定稿本(即我们现在看到的版本)呈现出来的写作目的就是这样的。 二、关于情感态度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18日 20:48:16
分类:诗词曲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