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有常,通变有度:对格律诗创作问题的再思考,兼与许志强先生商榷》
发布时间: 2026/3/30 14:48:27 阅读:344次
格律诗创作中“守正”与“通变”的尺度,历来是诗学探讨的关键。此前许志强先生《关于格律诗创作的几点浅见》,就格律通变边界、守正核心等问题提出独到看法,引发学会同仁关注。
今胡中军先生以《守正有常,通变有度》一文回应商榷,既认可许先生观点的启发价值,又围绕格律主次、变通尺度、创作路径等核心问题深入辨析,厘清守正与通变的辩证关系,论据扎实、见解深刻,为这场诗学讨论延展了思考深度。
学术因争鸣而精进,诗道因切磋而绵长。期待诸位诗友继续畅所欲言,在交流中明晰创作理路,共促格律诗词传承发展。
乐山诗词楹联学会
2026年3月29日
守正有常,通变有度:
对格律诗创作诸问题的再思考,兼与许志强先生商榷
胡中军
拜读许志强先生《关于格律诗创作的几点浅见》一文,深感其对格律诗创作之用心。文中提出“通变须有边界”“守正不限于中二联”“体用框架可结合体裁而论”等观点,皆是深思熟虑之见,颇可启发进一步探讨。然而,细读之下,文中若干商榷之处,或可作更深入的辨析。本文试以“主次分明”之论为基点,逐一回应,以求切磋之益。
一、论“首尾通变”之边界:自由本有限度,正与主次论无悖
许先生提出:首尾通变应有边界,若过度变通,如借韵过远、平仄严重失黏,即便中二联再工稳,全篇亦难免“破体”之嫌。此论诚然不谬,但需追问的是:这个“边界”的宽严程度,在中两联与首尾两联之间是否等同?
以押韵为例。律诗正格要求一韵到底,但首句借邻韵的“孤雁出群格”自宋代以来便被广泛接受,成为一种“准正格”。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统计,晚唐以后,首句借韵的律诗占比极高,几乎成为惯例。而尾句借邻韵的“孤雁入群格”虽较为罕见,亦时有出现。这种“允许首句通融”的规则,本身就是对首联特殊地位的承认——正因其为起笔,故可稍宽;正因其在首,故不影响全篇的韵脚统一感。
至于借韵的远近问题,确如许先生所言,通感上应求和谐。但这是“程度”问题,而非“有无”问题。中两联若押韵出格,则全诗立毁;首联借韵稍远,尚可商榷——这种差异,恰恰印证了“主次分明”的合理性。
再看平仄。许先生担心首联“平仄严重失黏”会破体,此虑甚是。但需区分“通变”与“出律”:通变是在规则框架内的灵活运用,而非随意破坏。所谓“首尾通变”,是指在不破坏“粘对”大原则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拗救、特拗等变格句式。以首联论,杜甫“何时一樽酒”(平平仄平仄)、“故人具鸡黍”(仄平仄平仄)等特拗句,历代诗家视为合法变格;若首联失粘(如“国破山河在,感时花溅泪”),则无论中两联如何工整,全诗皆不成律。这恰恰说明:“通变”有度,但中两联之“守正”要求更严,首尾之“通变”空间更大——二者是程度之别,而非有无之分。
许先生言“通变可以,但须有度”,此论与原文并无冲突。原文从未主张首尾可以“随意变通”,而是强调“在格律上留有空间”,此“空间”即指允许使用变格、拗救等合法手段。若将此解读为“无限自由”,实属过度引申。
二、论“中二联守正”之风险:腰粗首尾细,非守正之过
许先生提出:过于强调中二联守正,易导致诗人将力气尽用于雕琢中二联,造成“腰粗首尾细”之弊。此忧固然可敬,但需明辨的是:这是创作实践中的失衡,而非法度本身的问题。
以许先生所举杜甫《登高》为例: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此诗四联皆精,首联“风急天高”“渚清沙白”写景如画,气象雄阔;尾联“艰难苦恨”“潦倒新停”沉郁顿挫,收束有力。然而,若抽去颔联“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与颈联“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全诗还剩下什么?首联的景致无人承接,尾联的感慨无所依凭。正是中两联的磅礴气势与深沉感慨,撑起了全诗的精神骨架,首尾之精彩才有安放之处。
“腰粗首尾细”的弊病,根源在于首尾两联未能与中两联相匹配,而非中两联“过于守正”。若首尾粗疏,纵使中两联再工,亦是半成品;但反过来说,若中两联松懈,首尾再精彩,也如无骨之体、无根之木。崔颢《黄鹤楼》前两联不拘格律、洒脱飘逸,但若无后两联“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的工整对仗与“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深沉感慨,岂能成为千古绝唱?
因此,“守正”应以中两联为重点,但绝不意味着忽视首尾。 原文明确写道:“只有牢牢抓住中间两联这个主体,严守其对仗、声律、意境之正,再以首尾自然起结、从容收束,才能写出既合于法度、又富于神采的合格律诗。”这分明是“先抓重点、兼顾全局”的辩证之法,而非“只重中二联”的偏颇之论。
三、论“守正通变”之次第:演进史与创作论本属两途
许先生从诗学演进角度提出:一切“体”的确立,最初都源于“变”,真正的大家能在深谙法度之后,以“通变”开新境。此论高屋建瓴,颇具洞见。然而,“诗体演进史”与“个体创作路径”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宜混为一谈。
从宏观史论,近体诗的确立确是对古体诗的“通变”。沈约、谢朓探索四声,初唐沈佺期、宋之问定型律诗,杜甫晚年开创拗体,黄庭坚以“夺胎换骨”求变——每一次诗体的演进,无不是在“守正”与“通变”的张力中完成的。这是诗学史的事实。
但从个体创作论来看,任何一位诗人,无论其最终成就多高,皆需经历从“守正”到“通变”的学习路径。 杜甫早年律诗严谨工整,晚年方有“老去诗篇浑漫与”的从容;苏轼早年精研格律,中年以后方有“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的突破。若初学者跳过“守正”阶段,直接追求“通变”,极易流于油滑怪诞,正如书法未习正楷而先学狂草,终难成器。
因此,原文所言“守正为体、通变为用”,是从创作论角度为初学者指明路径——先掌握法度,后寻求变化。这与质疑者所言“在守正与通变的张力中推动诗体演进”,并非矛盾,而是不同维度上的互补。
四、论“体用”框架之适用:体裁有别,主次无异
许先生提出:不同诗体(七律、五律、排律)各有法度特点,讨论“守正”与“通变”应结合具体体裁而论。此论颇有见地,是对原有论述的重要补充。
诚然,七律与五律在审美取向上确有差异。七律篇幅较长,宜于铺陈,中二联变化空间较大,可允许更多拗体变格;五律篇幅短小,贵在凝练,法度上更宜谨严,变通空间相对有限。但这并不影响“中两联为骨”这一核心判断,只是“守正”的具体要求因体裁而略有差异。
以七律论,陆游《夜泊水村》中两联多用拗体,但仍不失为经典;以五律论,王维《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颔联“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颈联“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对仗工稳、声律严整,正是五律“守正”的典范。若五律中两联如七律般多用拗体,则篇幅短小、难以补救,极易失之粗疏。
因此,许先生提出“结合体裁而论”,确是对“主次分明”论的深化与细化,而非否定。七律可稍活,五律宜更严,排律须极工——这种差异恰恰说明,“守正”的重点始终在中两联,只是具体尺度的把握需因体而异。
五、结语:法度与性情,兼得方为大家
综观许先生诸论,其核心关切在于:如何在坚守法度的同时,保持诗歌的生机与灵动?此问正是历代诗家共同探索的永恒命题。
“主次分明”之论,并非主张重法轻意、重中轻首尾,而是揭示律诗结构的内在规律——中两联是骨架,撑起全诗;首尾是气脉,贯穿始终。 骨架不正,气脉无附;气脉不畅,骨架亦僵。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对于初学者,当以“守正”入门,先求中两联工稳,再求首尾相称;对于进阶者,当明“通变”之理,以意驭律、因情生变;对于有志于大家者,当求“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境——法度在手而不觉其缚,性情流露而不失其度。
诗道无穷,切磋有益。本文所论,非敢自是,唯愿与诸位方家共同探讨,于格律诗创作之正道与新境,略尽绵薄之力。

(来源:“乐山诗词楹联"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