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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10

    2024-04

    《春蚕诗词》49集征稿通知

    春蚕诗社各位诗友: 为做好《春蚕诗词》49集编辑出版工作,《春蚕诗词》编辑部自即日起开始向各位诗友征集稿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形式。作品以弘扬时代精神,反映和歌颂党领导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如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卫生健康、一带一路,以及颂扬英雄模范、好人好事、美丽山川、美好生活等。内容须积极向上,充满正气。未经党政相关部门证实的虚假信息不得写入诗内。作品以诗、词、联为主。 二、相关要求。每人所交作品除完成采风、楹联创作和《春蚕诗社四十年》任务外,抒情杂咏和纪念缅怀等作品每人不超过15首 。稿件以电子稿为主。 昆明片区诗友稿件请陶文祥社长安排专人负责收取,会泽片区诗友稿件请高升堂社长安排专人负责收取。两个分社稿件收齐后,请组织编辑力量,对稿件进行初审修改,然后报送总社詹应璋。东川片区的稿件请诗友直接交由詹应璋收取。 三、截稿时间。2023年4月30日为最后截稿时间。 特此通知 《春蚕诗社》编辑部 2024年4月8日 编辑:字文斌 审核:詹应璋

  • 20

    2024-01

    春蚕诗社通告

    因工作需要,昆明分社、会泽分社近日各提出需增加1名理事参与分社工作,具体人选为李宝珠、王惠琼。春蚕诗社社长办公会讨论了两个分社的请示,同意增补李宝珠、王惠琼为春蚕诗社和昆明分社、会泽分社理事,参与两个分社工作。 特此通告 春蚕诗社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编辑:字文斌 编审:詹应璋

  • 15

    2024-01

    编撰《春蚕诗社四十年》征稿通知

    春蚕诗社各位诗友: 东川春蚕诗社成立于1985年,到明年2025年已是40周年,为做好相关纪念活动,诗社计划编撰《春蚕诗社四十年》一书,其中的“社员作品选”,望广大诗友踊跃投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稿内容 1.诗、词、曲作品。每人限交10件,请选自己满意的近期发表过或新创作作品,如已经在以前春蚕诗社出版过的社员作品选集中登用过的作品不可再选。长诗只收排律。 2.赋作。除诗词曲作品外,还收取赋作。但只收用骈赋或律赋,即作品需句子工整对仗,音节轻重协调;甚而讲究平仄,注重押韵。每人限交2篇待选。 3.论文。诗友如写有诗词曲联论文,每人限交2篇待选,(每篇不超过7000字,同类论文只挑选使用其中1篇)。 4.作者简介。作者需随作品附150字以内个人简介(个别作者可超出150字),内容为姓名、性别(只标识女性)、民族(只标识少数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职业、职务或职称、参加诗词联组织及担任职务、诗词联等创作发表及获奖情况。 5.个人专集出版情况除在简介中介绍外,还需单列呈报,要求报明书名、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等。 二、截稿时间及分工 截稿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昆明分社收稿负责人为陶文祥,会泽分社收稿负责人为高升堂,东川片区收稿负责人为詹应璋。稿件以电子稿为主,个别诗友可放宽交纸质稿,但须书写工整,易于识别。 收齐稿件后,需分发编辑人员按编辑部要求对稿件进行选编修改。修改完成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编辑部总审。 《春蚕诗社四十年》编辑部 2024年1月14日 编辑:字文斌 编审:詹应璋

  • 02

    2023-11

    关于规范诗词云平台作品发布的通知

    尊敬的诗词云用户: 一直以来,广大网友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严格遵守中华诗词学会网站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了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但是近期我们发现,个别用户发布涉及政治敏感话题的作品和评论,给平台运营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防范以上问题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特对平台作品发布进行如下规范:1.作品内容(包含图片,文字、外链等)需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并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虚假、带有误导性的内容;不得涉及不健康、暴力、政治敏感等问题。2.作品必须为原创,禁止抄袭、剽窃他人创作。3.发布的作品体裁与内容格式需要保持一致。4.为便于审核及各大搜索引擎的搜索收录,建议发布作品时每次只添加一首(组诗除外),不要将多首作品同时添加在同一篇作品中。 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如发现因违反规定而危害平台网络安全的用户,我们将进行封号处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另外,因诗词云平台技术团队担负中华诗词学会网的技术保障任务,故特别提示各位用户,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华诗词学会网站的作品发布。 诗词云平台 2023.10.31

  • 27

    2022-12

    [转发]中华诗词网站开通重要节日诗词征稿平台

    [转发]中华诗词网站开通重要节日诗词征稿平台 中华诗词网站开通重要节日诗词征稿平台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要求,本着“赓续传统文化、贴近现实生活、引领时代风尚、反映社会进步”的宗旨,从即日起,中华诗词学会网开通重要节日征稿平台,所征作品于对应的节日前后,在中华诗词学会官方公众号和网站择优发布。 一、征稿节日及写作主题 (一)春节和元宵节(农历1月1日至1月15日)。祝贺新年,欢庆团圆。 (二)学雷锋活动(3月5日)。回忆缅怀雷锋事迹,宣扬倡导雷锋精神,讴歌赞美雷锋式的英模人物。 (三)清明节(4月5日前后)。祭奠祖先、追思故人、缅怀先烈、踏青郊游及相关内容。 (四)劳动节(5月1日)。歌颂各行各业的劳动者。 (五)青年节(5月4日)。纪念五四运动、抒发青春志向、宣扬优秀青年人物。 (六)儿童节(6月1日)。少年儿童创作的作品,成年人为少年儿童创作或怀念个人儿童时代生活的作品。 (七)端午节(农历5月5日)。描写节日习俗、纪念与端午节有关的历史人物、颂扬爱国主义精神。 (八)建党节(7月1日)。纪念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歌颂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赞扬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的历史功绩。 (九)建军节(8月1日)。纪念和赞扬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武装革命斗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和保障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伟大历史功勋,表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雄模范人物,回忆个人军旅生涯。 (十)中秋节(农历8月15日)。助兴团圆、寄托思念、祈盼丰收、表达祝福。 (十一)国庆节(10月1日)。纪念新中国建立,讴歌赞美伟大祖国发展变化,祈盼展望伟大祖国美好前景。 (十二)国家公祭日(12月13日)。纪念死难同胞、宣传抗战精神,表达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意愿。 二、投稿要求 (一)要符合主题要求(可进行延伸和拓展),力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格调高雅,内容健康。 (二)古体(古风、歌行体)、近体(律、绝)、词、曲均可。 (三)可遵循《中华通韵》《中华新韵》《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原音韵》,但同一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 (四)要根据主题内容将作品投递到对应节日。主题符合多个节日的,只准投一个节日。同一节日的作品,每人投稿不要超过3首。 (五)此前未在中华诗词学会官方公众号刊发的作品均可投稿。已在中华诗词学会官方公众号刊发的作品,请勿再次投稿。要坚决杜绝同一首作品在不同年份、向不同栏目重复投稿,或改头换面进行重复投稿。 (六)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中华诗词学会对作品有上网、刊发、结集等使用权。 (七)作品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度。本公众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人、任何作品引发的任何问题的连带责任。 三、投稿方法 打开中华诗词学会网首页http:www.zhscxh.com,已注册用户从“在线征稿”处点击“节日征稿”进入投稿平台即可投稿,未注册用户点击主页右上角“注册”按钮按提示完成注册后即可投稿。注册时务请完善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微信号等资料。不接收纸质投稿、微信转稿。 四、友情提示 (一)要认真对待每一次创作,打好“印象分”基础。如屡屡出现作品质量不高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你以后作品的采用。 (二)投稿前请完善个人资料,投稿时要注意排版。完善的个人资料和友好舒适的“版面”也会成为作品采用的“加分项”。 (三)投稿后无需以电话、微信等方式追问作品结果。如您的作品在当个节日后仍未刊出,即表明你此节日的作品未被采用。 (四)作品要根据不同节日的不同主题,提高针对性,突出个性化,避免“年年适用”“次次适用”的“标准化、通用式”作品。 (五)儿童创作的作品,最好标明作者年龄和所在学校、年级、班级。

  • 27

    2022-12

    东川区春蚕诗社章程

    (2020年9月28日社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川区春蚕诗社,经东川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是区文联下属协会之一。 第二条 本社由东川区及昆明、会泽等临近地区中华诗词研究者、创作者、爱好者自愿组成,是群众性学术性文化团体,是中华诗词学会和云南省诗词学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努力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传统,按中华诗词学会提出的《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要求,积极开展中华诗词的研究和创作活动,培养中青年诗词爱好者,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 本社接受业务主管机关东川区文联的业务指导和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社社址在昆明市东川区市府街3号东川会堂一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社的业务范围主要是: 1.组织社员学习中华诗词的基本理论及《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积极从事中华诗词的学习创作和理论研究。 2.编辑出版《春蚕诗词》,每年出版1~2集,并不定期出版《春蚕诗词楹联选》、诗词理论专著及纳入诗选分册的个人专集。 3.举办诗词理论的培训及古今名作赏析等,并不定期地组织社员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开展采风活动,提高思想认识、艺术修养和创作水平。 4.开展与全国各地诗词组织的文化交流活动。 5.参加云南省诗词学会和省、市老干部诗词协会等组织的学术活动。 6、积极开展诗教活动,为中华诗词走进校园做一些切实工作。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 本社的会员类别是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社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社章程; 2.有加入本社意愿并履行社员义务; 3.热爱中华诗词事业。 第九条 申请入社程序是:提交入社申请并附照片二张,有作品者,可附作品1~2首,经社员1~2人介绍,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后,向诗社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共50元(每年10元,区外会员可由秘书长詹应璋微信代收后转出纳员),发给会员证,即为本社社员。 本社社员现以离退休老年人为主,但为了使中华诗词后继有人,热忱欢迎广大中青年诗词爱好者参加。 第十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在本社出版的《春蚕诗词》上优先发表诗词作品和理论文章; 3.获得本社有关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一条 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社章,执行本社的决议; 2.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积极参加社务活动,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 5.积极创作,向本社及刊物积极反映情况,提供作品、论文和信息。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春蚕诗社及社友间建立的微信群及其成员,严禁在群内传播、转发、散布未经官方证实及来源不明的信息,特别是有关政治、军事、国家领导人、名人等未经证实的敏感信息,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在诗词创作交流上不转发与该群主题无关的消息、文章、资料和商业广告,保持诗社微信群的专业、简洁、明快和集中。 第十二条 社员年满八十周岁可免交会费。 第十三条 社员参加诗社的集体活动完全出于自愿,凡年老体弱多病者能否参加活动,全由本人慎重决定,若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本人负责,诗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社员每逢换届年一次交清五年会费,若换届前一年末仍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两年以上不参加本社活动,即视为自动退社。自动退社由常务理事会确认。 第十五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社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及领导机构,通过推举名誉社长名单; 3.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审定终止事项: 5.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社员大会须有能就近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选举、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本社领导机构为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社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经区文联和区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 社员大会五年举行一次换届会议(可与年会同时举行),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及成员(包括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社长、正副秘书长),并争取每年举行一次年会。 第二十条 春蚕诗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5人,秘书长1人(兼),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人数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人选由上届理事会推荐,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春蚕诗社会泽分社和昆明分社各设社长1人、秘书长1人,副社长、副秘书长和理事人数根据实际需要设定。 第二十一条 诗社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社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诗社开展各项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1.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2.社员大会闭会期问,任免个别正副社长,正副秘书长;任免个别理事、常务理事,补充推举名誉社长; 3.筹备召开社员大会和年会; 4.向社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5.决定吸收社员和社员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及人员名单; 7.决定诗社各部门的负责人; 8.领导诗社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l~2次会议。须有在东川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诗社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各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在东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和征求意见方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诗社设名誉社长,顾问若干人,名誉社长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理事会同意后由社员大会推举确认;顾问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聘请。邀请在东川的名誉社长参加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诗社的社长、副社长、正、副秘书长,分社正、副社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并有一定的诗词创作水平;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社长、副社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如因工作需要,本人身体状况亦好,超过70周岁需任职或连任者,由理事会决定,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社长、常务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社长办公会,办公会由正副社长、正副秘书长参加; 2.检查社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诗社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副社长协助社长、常务副社长做好以上工作。 第三十条 诗社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起草工作报告; 2.处理日常事务,搜集、整理、保管好文件、资料。 3.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做好以上工作。 第三十一条 诗社于每届届中适当时候举行一次“春蚕诗星”评选活动,把德艺双馨,又多年来坚持无私奉献,为诗社作出重大贡献的社员列为候选人。“春蚕诗星”由常务理事会推举,由理事会评选,由社员大会命名。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 诗社经费来源:1.会费;2.捐赠;3.政府资助;4.存款利息;5.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诗社按国家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诗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会人员有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诗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 诗社的资金,主要用于社团登记、编印诗刊及采风等日常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社员大会审议认可。 第三十八条 修改章程,须在社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五日内,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社因完成历史使命自行解散,或由于合并、分设等原因,须要注销时,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登记注销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本社终止前,须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主管部门监督,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社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2020年9月28日第一次社员大会通过后报东川区文联审核批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诗社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东川区楹联学会与春蚕诗社同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故参照本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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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

    中华诗词学会网站个人用户操作指南

    春蚕诗词管理员转 东川区春蚕诗社 2022-12-26 11:37 发表于云南 个人如何登录网站操作:会员个人/团体 如何登录:中华诗词学会网站(下以个人身份为例,团体操作相同) 1.首先在浏览器里打开中华诗词学会网站(网址:www.zhscxh.com )。点击顶部的“登陆”按钮进入登录页面。如下图 2.在登录页面,输入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特别提醒:新用户由团体导入的话直接从团体负责人索要账号和密码 诗词云平台用户,可用诗词云账号直接登录 会员如何将自己的作品进行分类操作 1.登录后进入个人管理中心,点开作品管理页面 2.页面左边,“我的文档”为顶级栏目,系统默认为诗和词的一级栏目 3.如果您想把您的作品进行除了诗和词以外的分类,那么,点击我的文档,出现绿色的+ ,如图所示,就可以添加一级菜单了 4.点击“绿色的+”,就会出现“新建文档4”即一级菜单创建成功 5.假设您想创建新诗分类,那么就点击“新建文档4”旁边出现一个笔纸的图标,如下图所示,点击它进行重命名 6.如果您想新建“新诗的”分类,那么就将其重命名为“新诗”,点击确定 进入可编辑模式 输入新的分类名称后,在空白处鼠标点一下,即一级菜单添加成功 7.如果您想在一级菜单下继续添加二级、三级菜单,我们系统也支持,但是建议大家最好就建立到二级菜单哦,以防日后平台改版对三级菜单有所限制,这里也将操作步骤讲解一下。方法同一级菜单创建的点击一下刚刚添加的新诗一级菜单旁边出现一个绿色+的图标,点击一下 重命名即可,同上面一级菜单操作一样 8.如果想删除分类,那么点击类别名称后会有x的图标,点击即可删除 9.以上建立的分类会在在添加作品的时候用到哦,如下图,所属文件夹,一定要选泽对应的分类哦,这样的话您的作品才会归属到您建立的分类下面哦 作品管理 1. 首先打开中华诗词学会网站。点击顶部的“登陆”按钮进入登录页面。 2.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特别提醒:诗词云平台用户,可用诗词云账号直接登录,诗词云平台网址 www.shiciyun.com) 3.登录后,在顶部点击“个人管理中心”,进入个人管理中心。 4.点击导航上的“作品管理”,进入作品管理页面。 5.点击左侧的“添加作品”按钮,弹出作品添加页面。 6.填写先关内容(带* 为必填项哦,一定要填写,否则不能提交作品),点击“立即提交”。 添加的作品就出现在作品管理列表中了。 7.为了方便百度收录你的作品,建议大家可以在关键字里写内容哦,规则:姓名+作品标题关键字, 如:张三 静夜思 (中间用空格或者用英文格式的,相隔)如下图: 如果您是某团体的会员,在作品列表中会看到推送按钮,如下图所示,点击推送,可以看到相应的团体哦!直属会员可以直接向学会推送作品,如果同时属于多个学/协会的直属会员,则系统默认把作品推向最下级学会。如,同时属于省、市、县级直属会员,那么,可以其作品将推送到县级学会,如果想推送到市,则可以取消县级直属会员。这样就可以直接推送到市,如果再取消市直属会员,则会将作品推送到省级学/协会 作品投稿 1.登录后点击右上角管理中心,点击导航上的“作品投稿”按钮,进入投稿页面。 2.进入投稿页面,一共分4步操作,如下图所示 3.勾选需要的投稿的作品(作品标题前),点击右侧的“下一步”按钮。 4.选择投稿社团,点击所有社团将会显示目前入驻平台所有的团体,点击我的社团将显示我目前加入的社团,诗友们按照实际需求选择团体即可 5.进入第二步“选择投稿社团”,选择要投稿的社团点击右侧的“下一步”按钮。 注:社团只有开放某些栏目的投稿权限,才会被显示在这里。 6.选择投稿栏目,在栏目名称前点击一下,如下图所示,然后点下一步 6.完成投稿 诗坛网友: 重点讲解添加好友和待审核请求处理 添加好友: 1.登录后进入个人管理中心——诗坛网友栏目 2.点击我的好友——搜索会员 3.在搜索栏中输入想要添加的这位好友的姓名或者手机号,进行搜索 4.搜索出来的会员页面上,点击加好友 显示添加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加好友记录 1.加好后可在加好友记录里查看到,经过对方审核后就正式成为好友啦,待审核状态会变成已通过哦 好友列表 1.好友列表里显示的就是您在平台上所有的好友哦 我的收藏 1.这里可以看到已收藏好友的主页或收藏自己喜欢的网址哦 待审核请求处理 1.点击”待审核请求”。这里显示所有的加好友请求,在待审核人下方,有2个按钮“同意”“拒绝”。如果同意则点击“同意”,反之,则点击“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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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

    东川区春蚕诗社关于《转发《中华诗词学会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建设 积分评价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

    中华诗词学会文件 中诗字〔2022〕42 号 关于下发《中华诗词学会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建设 积分评价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专委会、机关各部门、杂志社: 现将《中华诗词学会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建设积分评价和奖励办法(试行)》发给你们,望及时传达到已开通分支网站的县级以上诗词组织。 同时,学会决定于 2023 年春节前为尚未开通分支网站的单位进行最后一次补办。基本方法是,由省级单位会员负责协调所属市、县级诗词组织统一办理。无上级单位或上级单位不予统一协调的市、县级诗词组织,以及经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独立诗词组织,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 联系人:中华诗词学会网络信息部副主任武立胜(手机、微信13691553303)。 附件:《中华诗词学会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建设积分评价和奖励办法(试行)》 中华诗词学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中华诗词学会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建设积分评价和奖励办法 (试 行) 为加强中华诗词学会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网站在推广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诗词信息资源的及时发布、高效共享和安全管理,制定中华诗词学会网站建设积分评价和奖励办法。 第一条 积分对象 中华诗词学会系统内各级网站、网站管理员、个人用户。 第二条 积分用途 作为对各级网站管理使用单位、网站管理员、个人用户表彰奖励、选拔聘用、作品宣介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积分办法 1.从积分对象上,分为社团分和个人分。社团分和个人分分别根据规则累加,个人分纳入社团分;从积分方式上,分为固定分和临时分。固定分根据所承担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累加,临时分根据完成固定工作以外的非常规、突发性、自主性工作情况给予奖励。 2.本办法实行之前已开通并使用网站的省、市、县级学会及管理员,给予固定积分。管理员任职时间越长,固定积分越高。 3.积分计算、评价、奖励以公历自然年为一个周期。 4.积分制度以奖分为主,扣分为辅。 第五条 积分项目 1.本级网站开通 开通中华诗词学会网站共享数据接口并正式上线的省、市、县级学会,分别加 300、200、100 分。 2.下级网站开通 省级平台每开通一家市级平台、市级平台每开通一家县级(或独立社团)平台,分别加 100 分、50 分。 3.用户注册 每注册一个个人账户,给该账户所在的独立社团、县、市、省级社团各加 1 分。分属到哪一级,累加到哪一级。 4.队伍建设 各级平台每设置 1 名管理员,社团加 5 分(省级满额 5 人、市级满额 3 人、县级满额 2 人)。同一人重复设置不加分。 5.内容发布 (1)个人用户作品发布。个人用户每发布(包括参加赛事和刊物、专项活动征稿。下同)1 首(篇、副)作品,给发布人加 1 分。社团内,每发布 10 首(篇、副)个人作品,给账户所在独立诗社或县级社团加 1 分;每发布 50 首(篇、副)个人作品,给账户所在的市级社团加 1 分;每发布 100首(篇、副)个人作品,给所在省级社团加 1 分。 (2)本级平台发布。独立诗社或县级社团每发布 1 次讯息或集体作品,给本级社团和管理员各加 1 分;每发布 10次讯息或集体作品,给直接上级社团加 1 分。市级社团每发布 1 次讯息或集体作品,给本级社团和管理员各加 2 分;每发布 10 次讯息和集体作品,给直接上级社团加 2 分。省级每发布 1 次讯息或集体作品,给本级社团和管理员各加 5 分。 (3)向中华诗词学会网站推荐。省级平台每向中华诗词学会网站推送并被审核通过 1 首(篇、副)作品加 1 分、1次集体作品加 2 分、1 篇讯息加 3 分。同时给推荐的管理员 加 2 分。所推荐作品被置顶,给社团和管理员各加 2 分。所推荐讯息被推送到“特别呈现”栏目,给社团和管理员再追加 2 分。 (4)审核。各级平台每完成 10 次本级或下级推送的作品或讯息的审核,给本级平台和审核管理员各加 1 分。 6.赛事服务系统使用 (1)每发布 1 条赛事征稿启示,但未进行在线征稿,给赛事主办单位所在社团(下同)和发布启事的管理员各加 2分。 (2)每发布 1 条赛事征稿启示,且使用赛事服务系统进行在线征稿,团队加 20 分。 (3)完成所有参赛稿件在线评审并导出作品,社团加100 分。 (4)完成赛事结果(获奖作品)并在官网发布,社团加20 分。 7.期刊和专项活动征稿 (1)每发布 1 条征稿启示,管理员和社团各加 2 分。 (2)每开通一个在线征稿,社团加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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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

    《春蚕诗词》47集征稿通知

    春蚕诗社各位诗友: 为做好《春蚕诗词》47集编辑出版工作,《春蚕诗词》编辑部本月开始向各位社员征集稿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形式。作品以弘扬时代精神,反映和歌颂党领导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主,如工农业和国防建设,抗击疫情,成功举办冬奥、冬残奥会,颂扬英雄模范,赞美美好生活等。内容应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作品以诗、词、联为主。 二、相关要求。每人所交作品除完成采风任务和楹联创作外,抒情杂咏和纪念缅怀等作品每人不超过15首 。稿件以电子稿为主。 昆明分社稿件请朱黎明负责收取,会泽分社稿件请管彦顺负责收取。两个分社稿件收齐后,请组织编辑力量,对稿件进行初审,然后报送总社詹应璋。东川片区的稿件请诗直接交由詹应璋收取。 三、截稿时间。2002年4月30日为最后截稿时间。 特此通知 《春蚕诗社》编辑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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