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台江区诗词楹联学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台江区诗词楹联学会的批复合江区诗词楹联学会成立工作筹委组: 《关于申请福州市台江区文联作为福州市台江区诗词楹联学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经对筹备组提交的学会章程(草案)、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组织机构等材料内容进行审查,核准同意由黄奕铭、林剑艇、胡萍、潘郁灵等同志作为发起人开展台江区诗词楹联学会成立相关工作,请按照国家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严格、认真做好学会成立、登记等各项工作, 按程序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报文联备案,并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望你会成立后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组织建设:按章办事、团结协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诗联优势,利用好重要节日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有声势的诗联文化活动;激发创作活力,倾心锤炼诗联精品,力争有更多精美的诗词楹联作品书写镌刻在闽都南台大地上,更好推动我区诗词联事业繁荣发展。 特此批复台江区文联2024年10月30日